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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社保局织密社保基金安全“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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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在  2020-10-9 20: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为有效杜绝社保基金流失,着力保障全县社保基金安全与完整,今年8月以来,渠县社保局会同县人社、财政及县公安、检察、法院等职能部门,联合开展严厉打击全县在押服刑人员领取社保待遇、退休人员死亡不报冒领社保待遇专项行动。
  强化部门联动配合。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专班。以渠县社保局为牵头单位,相关部门协助配合,及时制定工作措施,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针对可能存在的重复领取、死亡冒领、在押服刑人员领取养老金等疑似骗取社保待遇行为,渠县社保局强化常态化、规范化的待遇发放监管措施,利用开展例行年度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社保待遇日常稽核、“三项指标”实地检查等常规手段外,还结合新上线的四川省社保信息平台发出的预警信息提示,全方位、针对性地加大与县级职能部门配合力度,及时有效堵塞社保基金安全漏洞。
  明确追缴对象金额。该局强化大数据共享,由专人负责衔接县公安、检察院、法院及县民政等部门筛查比对预警信息的数据。对于跨省参保重复领取待遇的、死亡人员未及时办理停保手续的、在押服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等疑似冒领信息的核查处理,一律采取“先停、再查、后追”三步工作法。及时暂停发放养老金待遇,深入乡镇、街道(社区)进行详细调查核实,同时在社保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实情况,精确把握涉及冒领人员死亡时间、冒领月数及冒领金额,最终及时启动追缴工作程序,并建立规范追缴明细台账。
  加大教育处罚力度。对核查后发现属重领、多领、冒领养老待遇行为的,及时停发其养老金资格,并由渠县社保局稽核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上门、下达告知书等方式进行追缴。对不退还养老金的,将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仍拒不执行的,将通过法院起诉,依法强制执行。
  加强宣传政策攻心。通过政务公开栏、LED显示屏、宣传专栏等平台,营造“诚实守信”的浓厚氛围。深入乡镇、社区(村)上门入户、电话联系、微信互动等形式,面对面宣传社保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一些典型骗保案例,告知其亲人、家属冒领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将法制教育与道德感化相结合,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法警人,有力地推动了追缴工作顺利开展。
  截止目前,全县查出12名服刑人员服刑期间仍在继续领取社保退休待遇,应追回冒领养老金410277.63元,已追回11人冒领养老金282956.47元,其中1人拒不配合,将移交法院强制执行。现已查处退休人员死亡不上报、冒领其养老金待遇14人,现已追回到位养老金待遇金额287505.89元,另有2人、52350.4元正在核实限期追缴过程中。(李淑燕 雷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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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0 06:02: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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