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新帖

辽宁省公安厅厅长李文喜,执法犯法,为他人脱罪!敛财5.4亿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1-7 07:46: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北京
辽宁省公安厅厅长李文喜,执法犯法,为他人脱罪!敛财5.4亿

一直以来,警察都是老百姓最信任的一个群体,有困难,找警察,这是我们从小就被教育的一句话。然而,如今在警察队伍当中,也出现了一些蛀虫和毒瘤,他们破坏队伍的纯洁,辜负人民的信任。今天我们就来介绍一位公安“大老虎”李文喜。

1950年3月,李文喜出生在辽宁本溪。40岁时,就当上了当地的副县长,42岁,成为本溪市公安局副局长,之后,又先后任职本溪市公安局局长、本溪市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本溪市副市长、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厅长、省长助理、省政协副主席。

李文喜的仕途通畅,一路高升,他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贪念越来越大,胆子越来越大,胃口也越来越大。在任职公安厅长的时候,他想尽一切办法,享受这个位置带来的便利。通告当中,列明了几大错处。

一是违背初心、违反党纪、对抗审查。

二是选拔任用干部为他人谋利,并收取好处。

三是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大搞矿产,并获得了巨额收益。

四是执法犯法,利用手中的权力,帮助他人逃避刑事追责。

五是与不法商人勾结,搞权钱交易,没有底线,疯狂敛财。

据统计,在位时,他一共敛财5.4亿!更让人不寒而栗的是,他居然利用权力,为他人逃避刑事责任,帮助他人脱罪,逃过法律制裁!

作为一个执法者,作为一名公安厅厅长,他践踏法律,破坏公平,罪不容诛!如今,他已经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让我们为这个结局点赞!为中央纪委的铁面无私点赞!
20230107074526front2_0_254339_Fk46V1q-OO9vhjIy01HXhrz9Yy_f.jpg

渠县网 - 论坛版权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渠县网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渠县网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7、渠县网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发帖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APP下载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帮助中心
网友中心
购买须知
支付方式
服务支持
资源下载
售后服务
定制流程
关注我们
官方微博
官方空间
官方微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