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房地产管理局
关于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的
通 告
根据省住建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四川省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纠正和严肃查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中介”,有效遏制住房租赁中介行业乱象,优化住房租赁市场环境,提高中介服务水平,促进房地产中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就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影响住房出租的重要信息,诱骗群众租房;
(二)对当事人隐瞒真实的住房租赁交易信息或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赚取住房出租差价;
(三)实施价格串通、囤积出租房源、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收取未明码标价的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
(四)违规开展租金消费贷款业务,包括违规提供租金消费贷款等金融产品和服务;
(五)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未按规定备案;
(六)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备案证明,游离在监管之外,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证金或预定金。
二、整治时间
2019年11月11日至12月20日
三、举报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0818-7322576
举报邮箱:1029139155@qq.com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