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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13岁少年挥霍父母6万余元积蓄,干警调解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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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5 21:04:57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2020年7月8日,渠县琅琊镇三台村村民张某容来到琅琊司法所反映,平时她与丈夫在广州务工,其子奉某帆系琅琊中学初二年级在校学生,今年13岁,与公婆一起在老家生活。2020年5月5日至6月8日期间,奉某帆瞒着父母通过微信支付将父母的积蓄用于购买游戏装备,同时多次向其同学的哥哥,19岁青年王某转账,用于购买苹果手机、踏板车以及游戏账号,金额高达2万余元。此外,还借给王某1800元。王某与奉某帆多次到县城吃喝玩乐,消费5000余元。2020年7月7日晚,张某容为给女儿购买嫁妆,才发现银行卡存款少了6万余元,经过询问奉某帆后,才知道此事,故请求司法所给予帮助。



琅琊司法所干警得知情况后,在建议张某容及时向游戏公司联系,尽量挽回损失的同时,第一时间与王某进行联系,于2020年7月9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司法所干警耐心地向王某讲解《民法总则》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规定,奉某帆系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购买游戏账号以及消费等行为与其年龄、智力和认识判断能力不相适应,在未得到其父母同意或追认情况下,属于无效行为。王某应当返还奉某帆购买游戏账号以及支付部分消费费用。同时司法所干警也告诫奉某帆的父母要从这次事件中吸取教训,加强对奉某帆的监管和教育,避免子女沉溺网络游戏,引导子女养成良好的行为和生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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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司法所干警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后,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返还奉某帆购买游戏账号、借款以及支付部分消费费用共9000元,至此,这起确认未成年人买卖行为无效纠纷案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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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琅琊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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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20-7-16 03:27:40 | 来自四川
共买了  3个手机,学校老师曾向该家里面反应过花钱大方,家长木有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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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6 05:35: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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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6 06:09: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隔代教育孩子坏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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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6 06:16: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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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6 06:29: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现在孩子都已游戏为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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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6 08:03: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子不教父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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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6 09:07: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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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6 09:18: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父母要控制好电子产品,不然你的孩子快废掉了
要想搞垮一个孩子就送块智能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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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6 11:00: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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