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局长,您好!请您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县医疗保障局改革外伤调查的主要内容和目的是什么?
我局以开展“四心”作风问题教育整顿为契机,扎实推进医疗保障领域“放管服”工作,对外伤调查工作进行了改革,下放外伤调查权限至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改变了外伤调查由原来首诊医疗机构的初查,我局集中核查,改革为由医疗机构负责调查,对符合医保基金支出的出院即报,我局对医疗机构的外伤调查病历再进行随机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按医保服务协议进行处理,改革后实行出院即报,为群众提供了更优质、更便捷、更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切实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
发生意外伤害的医保住院病人调查取证工作一直是医保工作中的难题,为了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不让外伤“伤”及医保基金。县医疗保障局一直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开展外伤调查、严格执行审核要求、及时核查疑点问题、抓好违法案件查办等一系列举措,进一步筑牢医保基金监管屏障。
县医疗保障局外伤调查改革工作的主要做法有哪些?目前取得了哪些成效?
一是明确外伤调查工作的责任主体,参保人员在县域内就诊的,由定点医疗机构负责调查,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外跨县就诊的,由医疗保障局负责调查核实,统筹区内转诊转院的由转出地首诊医院负责。
二是明确县内外伤调查工作流程,各定点医疗机构在次月5日前将资料上报我局外伤调查组,经局稽核组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随机抽取病例,交外伤调查组进行调查复核。 5156三是开展外伤调查业务培训,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外伤调查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明确统一工作标准、统一调查口径、统一工作流程、统一办结时效、统一资料归档,依法依规做好外伤调查工作。通过改革外伤调查工作方式,2022年1至5月,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交我局1557份病例,报账金额1125万元,其中抽查206份病例,可报148例,报账金额192万元,不可报账26份病例,拒付金额39万元。
近年来,渠县医疗保障局一手抓业务技能提升,一手抓服务质量优化,多措并举开展外伤调查工作,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障服务的新期待和新要求。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和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定点医疗机构的外伤调查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加大调查复核力度,确保医保基金合理、有效支出,持续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定点医疗机构外伤调查不负责、随意报账的问题,同时要把好资料审核关,确保受伤“六要素”的真实性和资料的逻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