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省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1月23日通报,2022年1月7日,冯某某从河南省某中风险地区到达涪城区后,未按照防疫规定主动到居住地社区报备,在明知自己的健康码变为黄码并经相关部门短信提醒后,仍未向社区报备,且于1月12日晚到居住地小区楼下超市购买商品,违反了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给该区、该市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隐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冯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全力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扰乱防疫秩序的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