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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琅琊镇琅庙村2社74岁老人蒋某淑与刘某奉1986年再婚后,未生育子女,蒋某淑与前夫所生儿子因病死亡,其女远嫁他乡,女婿生病,无劳动能力,蒋某淑近些年又患有子宫肌瘤等疾病,夫妻二人属低保贫困户。
2019年9月,双方为家庭琐事产生矛盾纠纷,虽经琅琊司法所调解,夫妻关系仍未改善。双方互不关心,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刘某奉成天不务正业,也不干农活,且将低保费用全部据为己有,不用于家庭开支。为此,蒋某淑就不煮饭给刘某奉吃,同在一个屋檐下,双方生活各过各。2020年1月蒋某淑向琅琊法庭起诉要求与刘某奉离婚,虽经法庭调解,矛盾仍不能调和。期间,为改善夫妻关系,琅琊司法所与琅琊法庭和琅庙村委会联合又组织双方两次调解,却仍无效果。
虽多次调解失败,但琅琊镇调委会仍未放弃努力。2021年6月3日,琅琊司法所、琅琊派出所与琅庙村委会再次组成调解小组,到其家中组织双方调解,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反复劝导,耐心细致调解,终于打开两个老人的心结,双方冰释前嫌,刘某奉愿意多承担农活,把低保拿出用于家庭开支,蒋某淑也转变想法,愿意承担妻子的义务,两人重归于好。据此,一起长达三年的家庭矛盾终得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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