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三名渠县少年于当日上午离家出走,来到60公里外的南充市营山县。4天后,三人因手持刀具,被营山县民警发现……
“这边巷子里有三个小娃儿一人拿了一把刀……”3月21日晚9时许,南充市营山县火车站广场管理办公室接到群众报警称,火车站附近一条巷子里,有三名手持刀具的可疑少年。
接警后,营山县火车站广场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与当地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最终在火车站广场发现了三名少年。民警随即上前询问,但三名少年始终不肯透露来历。眼看天色已晚,民警出于安全考虑将三人带回办公室进一步核查。
据调查,三人都是渠县人,分别叫刘某(13岁)、郑某(13岁)、郑某平(12岁),其中刘某、郑某为同一学校的初中生,郑某平已经辍学。3月17日,郑某平提议外出打工“赚大钱”,刘某和郑某听后立即响应。三人来到汽车站后,随便登上了一辆大巴,来到了营山县。
到达营山后,三人一直在火车站附近逗留,身上的钱很快用光,想吃饭只得向路人乞讨,晚上也只能睡在网吧或在外游荡。据三人交代,被民警找到当晚,三人正在外面游荡,又累又饿,还担心遇上人贩子,于是拿出此前购买的刀具防身。
民警随即联系了三人的父母,三人的父母连夜赶来,于当晚11时将三人接走。三人的父母称,他们已在外寻找孩子多日。他们表示,以后会多关心孩子,感谢民警帮他们找回了孩子。
来源:达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