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渠县东安乡石板村党支部书记黄庆毅违规为父操办寿宴的问题。2018年3月1日,黄庆毅在家中为其父亲操办寿宴,设宴41桌,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3月30日,县纪委常委会给予黄庆毅党内警告处分。 2、渠县东安乡广坪村原支部书记罗钧违规操办喜庆事宜的问题。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罗钧先后为其女儿结婚、儿子结婚、孙子满月操办宴席,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1.49万元,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6月8日,县纪委常委会给予罗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渠县短航渡口管理所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2013年11月至2014年期间,渠县短航渡口管理所通过填报虚假差旅费的方式向单位职工发放了节假日福利、津贴、值班补助等共计45960元,该所所长徐元红同志负有主要责任。2018年5月11日,县纪委常委会给予徐元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渠县龙凤社区居委会主任江良成违规为其女操办婚宴的问题。2018年2月10日江良成违规操办其女婚宴,收取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2600元,造成了一定不良影响。2018年8月22日,县纪委常委会给予江良成党内警告处分。 5、渠县和乐乡西阳村原主任张四川围观为儿子操办婚宴的问题。2018年4月19日,和乐乡西阳村村主任张四川因儿子结婚在渠县华中大酒店设宴,违规收受本村13户低保户和两户特困人员礼金共计3000元。2018年11月2日,县纪委常务会给予张四川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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