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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之春耕、备耕生产用火持续增多 进山旅游、踏青人员活动频繁 森林草原火灾易发、高发 防火形势尤为严峻
3月2日19时许,石棉县栗子坪乡元根村村民毛某某、邱某某、金某某三人在元根村1组(马罗山)自家房屋周围的空地(位于防火区)焚烧玉米秸秆。其行为违反《石棉县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以及《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规定,属违规野外用火行为。栗子坪彝族乡人民政府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分别给予毛某某、邱某某、金某某三人500元行政罚款处罚。 近日,昭觉县俄尔派出所查处一起野外违规用火案件。违法行为人汉呷某某在俄尔镇以火补且村的林边地焚烧杂草,其行为在森林草原禁火期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违反了《昭觉县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草原禁火命令》规定,昭觉县公安局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3月14日18时许,会东县松坪镇火头村1组村民刘某某在明知禁火期内未经批准不能野外用火的情况下,在松坪镇火头村1组上马窑(小地名)自家地埂处违规野外用火,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该地埂处的杂草引燃焚烧。其行为已违反了《会东县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草原禁火令》的相关规定,会东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刘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近日,木里县茶布朗派出所民辅警在林区开展防火巡逻过程中,查获左某某违规携带火源进入林区,现已移交当地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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