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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日前

四川省商务厅等7部门印发

2025年四川省电动自行车

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明确了补贴对象和标准

新旧车辆要求、申报审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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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网站截图)


01  

补贴时间




2025年全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实施期结束即止。




02  

补贴对象




补贴政策实施期间,在省内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须含蓄电池组,以下简称旧车)并换购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以下简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




03  

补贴标准




按购买的新车销售发票中价税合计金额的2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对交售报废老旧锂离子蓄电池旧车并换购合格铅蓄电池新车的,额外再给予100元的补贴。


补贴资金四舍五入取整到十位数。


每位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车。


新车销售发票中价税合计金额为扣除各类促销优惠,由个人消费者实际支付的金额。旧车残值由个人消费者与销售主体或回收主体商定,不计算在补贴内。


鼓励享受补贴的个人消费者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



04  

新旧车辆要求




用于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新车,应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旧车交售日期以回收证明上的回收日期为准;新车购买日期以新车销售发票上的开票日期为准。



个人消费者可登录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服务平台按提示填报个人信息后,前往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交售旧车、购买新车。

申请补贴的所有材料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在服务平台上提交,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如发生退货情形,销售主体应按照个人消费者实际支付的金额以“原路返回”方式进行退款,并在服务平台上作相应处理,如已收到补贴的,应及时退回补贴资金。


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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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扫码进入)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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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源:四川省商务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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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天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晓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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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天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认真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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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天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拉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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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天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促进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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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天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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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天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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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0: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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