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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姜杰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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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2 17:54:47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西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姜杰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4年10月12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西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姜杰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姜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查扣在案的姜杰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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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23年,被告人姜杰利用担任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委副书记、区长,黄岛区委书记兼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山东省东营市委副书记、市长,东营市委书记,西藏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副主席兼交通运输厅厅长,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行政审批、工程承揽、土地出让和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25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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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姜杰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鉴于姜杰归案后提供其他重大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绝大部分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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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2 23:30: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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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3 09:09: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这么大的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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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3 10:42: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贪污几千亿都不死刑。怪不得贪官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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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3 10:57: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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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4 08:36: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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