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
袁 源的达州市通川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中明的达州市通川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彭丹丹的达州市通川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王孙娅的达州市通川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徐妍妍的达州市通川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于 瀚的达州市通川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袁 源为达州市通川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中明为达州市通川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徐妍妍为达州市通川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彭丹丹为达州市通川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于 瀚为达州市通川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免去:
杨亚辉的达州市通川区发展改革局局长职务。
因机构改革,高晓莉原任达州市通川区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决定任命:
何春林为达州市通川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免去:
陈 彪的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 波的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何栀菊的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楚 军的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于 胜的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叶 燕的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小科的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 阳的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职务;
王天昊的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北外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张 阳同志为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任 蛟同志为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小科同志为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周 密同志为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胡艺兰同志为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兰 静同志为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家事审判庭)副庭长;
黄 婧同志为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