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下一页
返回列表 发新帖

许垚一审被判死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3-22 11: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3月22日上午10时,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许垚故意杀人、投放危险物质案,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许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对被告人许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此前报道:林奇被毒杀案,一审开庭

640?wx_fmt=jpeg&from=appmsg

上海一中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许垚因公司经营管理事宜与被害人林某产生矛盾,经预谋于2020年12月14日至15日间,在被害人林某食用物品中投毒,致林某中毒死亡。许垚还因工作上的原因与被害人赵某甲、赵某乙产生矛盾,经预谋于2020年9月至12月,在两人办公室内饮品等物品中投毒,致赵某甲、赵某乙等四人中毒。2020年12月18日18时40分许,许垚被公安机关抓获。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人许垚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投放毒害性物质危害公共安全,致四人中毒,其行为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依法应数罪并罚。被告人许垚系有预谋地以投毒方式故意杀人、危害公共安全,其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犯罪手段极其恶劣,危害后果特别严重,主观恶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宣判。被告人家属、被害人及家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等50余人参与旁听。

来源:上海一中法院



渠县网 - 论坛版权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渠县网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渠县网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7、渠县网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发表于 2024-3-22 16:52: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3-22 16:54: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3-22 18:57: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3-23 22:11: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震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3-23 22:41: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胆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3-24 00:47: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认识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3-24 08:05: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3-24 21:15: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为民除害,大快人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3-24 23:02: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违法严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发帖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APP下载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帮助中心
网友中心
购买须知
支付方式
服务支持
资源下载
售后服务
定制流程
关注我们
官方微博
官方空间
官方微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