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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夜,偷猎者误把小偷当猎物 非法狩猎分子致人死亡获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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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8 10: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打猎误把人当成动物打死,这曾是全国司法考试的题目,却在浙江省长兴县变成了真实案例。

2020年12月29日,长兴县下起了当年的第一场大雪。当天19时许,杨某、孙某等4人携带自制气枪、热成像仪等工具趁着夜色驾车至长兴县和平镇周边野地里搜寻目标打猎。

途经某处茶叶地时,孙某用热成像仪观察到茶叶地里有一处热成像目标,杨某以为发现了“猎物”当即举枪射击。枪响之后,夜空中恢复平静,但“猎物”没有发出动静。杨某等人根据以往经验,以为只是打中了周边的秸秆灰堆,未下车查看情况,驾车另觅他处。第二天,附近村民在茶叶地里发现了一名头部中弹的死者,当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从案发现场死者身上搜查到了金戒指、金项链、尖嘴钳、柴刀等物品,并查明死者为张某。案发当晚,张某与同村的张某某从外地到长兴县和平镇入户盗窃。得逞后,张某迎面撞上盗猎团伙驾驶的汽车,以为行窃被村民发现,错将盗猎团伙误认为追赶的村民,于是躲进茶叶地的秸秆堆里,未料被热成像仪识别成了“猎物”。

经司法鉴定,死者张某系被枪弹击中头部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而负责驾车的张某某迟迟不见张某回来,以为张某被抓了,就开车逃走了。直到公安机关追查过来,他才知道张某被人当猎物误杀。后张某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没多久,杨某等人落网。经查,杨某、孙某等人是一个有组织且分工明确的盗猎团伙,与彭某、甘某等人多次在长兴县、安吉县等地非法狩猎。

2020年11月,杨某、孙某携带自制气枪在安吉县草塘水库边捕杀野生动物,猎得一只野生鹤。该猎物一部分被杨某等人分食,剩下一部分被杨某冷藏于冰柜中。公安机关在该冰柜里搜查到若干野生动物及8块动物肉块。经鉴定,其中的一肉块为白枕鹤。白枕鹤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除此之外,杨某、孙某等人还多次非法狩猎,捕获小麂、华南兔、雉鸡、斑嘴鸭、丘鹬等野生动物43只,均为“三有”保护动物。长兴县检察院针对此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法院在追究6名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判令6人支付生态损害赔偿费用6万余元。

为逃避法律的制裁,杨某在侦查阶段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矢口否认。在审查起诉阶段,针对杨某拒不认罪的情况,承办检察官结合案情、客观性证据等多次开展释法说理,最终杨某自愿认罪认罚,该案的其他5名嫌疑人也均认罪认罚。

随后,长兴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狩猎罪、过失致人死亡罪、非法制造枪支罪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杨某等人提起公诉。今年9月23日,法院经过公开开庭审理后,分别对杨某、孙某等6人作出有期徒刑六年至七个月不等的刑事判决,并判令部分被告人向被害人张某家属支付共计100万元的民事赔偿。开庭前,在法院主持下,涉及民事公益诉讼生态损害赔偿部分达成调解协议,检察机关的诉求全部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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