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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发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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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3 18:41:18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9月2日

海关总署网站发布

《关于谨防假冒注册网站的声明》

全文如下

↓↓

《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第248号令)规定,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生产、加工、贮存企业应当获得海关总署注册。本网站(https://cifer.singlewindow.cn)是申请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的唯一官方网站。企业办理申请、变更、延续、暂停、恢复等注册业务以及境外主管机构办理推荐注册均通过本官方网站进行。企业申请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不收取费用。海关总署提醒广大相关企业注意识别,避免登录虚假网站导致上当受骗。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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