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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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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3 11: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为推进渠县教育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城区学校教师队伍结构,解决部分城区学校专业课教师不足问题,拟公开选调部分乡镇教师到城区学校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公开选调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调均在事业单位核定编制和岗位空额内进行,根据城区学校缺编数和学科教师需求测算,计划公开选调教师133名,具体岗位条件等详见《渠县2024年部分学校选调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二、公开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公开选调范围

本县公办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职符合选调职位条件的教师。

(二)公开选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截止报考之日,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22日以后出生)。

(4)按政策规定已满基层最低服务年限的(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6)取得报考职位相应学科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

(7)报考幼儿园岗位应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初中岗位应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高中岗位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5)按政策规定未满基层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选调方式

本次选调方式为笔试加面试。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选调报名由本人书面申请,现工作单位和县教育局同意后方可报名。报名即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6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渠县教育局机关会议室(渠县人民政府综合大楼2楼)。

(二)加分

参加渠县教育局组织的红烛杯赛课活动、教师综合素质大赛活动获得一等奖的可加1分。加分在网上公布。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持《报名表》,并提供县级及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交加分组审核并登记确认。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请登录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uxian.gov.cn下载打印《渠县2024年部分城区学校选调中小学教师报名表》2份(见附件2),按要求准确填写、张贴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加分依据原件及复印件1套和岗位管理承诺书1份到报名点报名。

2.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不得兼报。报名时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否则不予报名或取消选调资格。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岗位资格准入的有关规定,选调人员必须签订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自行下载打印签字)。

3.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职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程序调减或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被取消选调计划的职位,已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选调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 +面试成绩*50%)+ 加分。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以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性面试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岗位选调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3:1的,该职位所有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为零分者不得参加面试。

同一职位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数额的,面试分数不得低于70分。面试分数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得纳入拟调人选。

(六)考察、顶岗试用、集体讨论决定

根据选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调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优先;若笔试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优先;若面试成绩相同,以基础学历高者优先;基础学历如相同,以在职学历高者优先;在职学历如相同,以工龄长者优先;工龄如相同,以专业技术岗位等级高者优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如相同,以年龄大者优先)按公开选调职位数额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合格的,先到用人单位顶岗试用,顶岗试用期6个月,若试用对象自愿放弃或试用不合格,可提前结束顶岗试用期。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根据顶岗试用情况,集体讨论决定顶岗试用人员是否合格,不合格人员回原单位工作。

(七)公示、调动

顶岗试用合格后,确定为拟调人员,拟调人员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政审、顶岗试用、拟调公示等环节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兑现工资待遇

事业单位人员到新单位后按新单位的岗位空缺及聘用等情况执行相关工资待遇。若选调学校无相应等级的空缺岗位,视岗位空缺情况逐级低聘至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并按新聘用的岗位享受有关工资福利待遇。

(九)选调组织

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人社局负责选调组织工作,县教育局配合做好资格审查、人员考察等相关工作。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调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如有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数。如45周岁以下,包含45周岁,以此类推。

本次选调的公告、笔试、面试、拟调人员公示等信息一律在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uxian.gov.cn发布,不另行通知本人,请考生密切关注。未按要求办理,一切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渠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由渠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

渠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社局纪检组:0818—7550933。

渠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0818—7321748。

咨询电话:

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8—7283627。

渠县教育局:0818—7323148。

中共渠县县委组织部 

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渠县教育局

2024年6月11日

来    源:渠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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