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3月11日,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公布了《关于做好2024年度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川人考函〔2024〕6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我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条件及范围,为我省组织开展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提供了政策依据。
根据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通知》对五个方面进行了明确:
我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实务》2个科目,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实务》为专业科目。《安全生产实务》科目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考生可根据报考条件和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我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四川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有关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考试内容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考试范围表》划定范围,所占分值比例不超过30%。
通知中规定: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或具有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二)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在外省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申请在我省注册的,应当按注册专业类别加试对应专业科目的《安全生产实务》,考试合格后可取得四川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国家或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简单一句话:中专学历,干安全满4年就能考四川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资格实施“告知承诺制”
报名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任何单位和人员不得代为承诺。省人事考试中心应当通过门户网站等渠道,充分告知报考人员证明事项的设定依据、证明内容、材料要求、承诺方式、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等内容。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对未选择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的人员,应当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予以核查。
应急管理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按照职责分工,共同组织实施我省的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对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一)报名时间
3月11日至3月21日。
(二)资格核查时间
3月11日至3月22日。
(三)缴费时间
3月11日至3月23日。
(四)电子发票打印时间
4月8日至12月31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6月17日至6月21日。
(六)考试时间及科目
6月22日 09:00—11:00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4:00—16:30 安全生产实务(7个专业)来源:四川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