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署,持续优化我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结构,促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川医保规〔2022〕11号)规定,我局按程序对《达州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与医保支付标准汇编(2021年试行版)》中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了调整(见附件),经报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审查同意,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7日-2023年2月23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
联系人:郑海照
联系电话:0818-2538966
地点: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2号市政综合楼4楼408室
附件:达州市拟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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