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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惊讶,有人艳羡,围观的网友都在高呼:榜一大哥来了。是的,在直播间里,为主播打赏的榜一大哥坐着火箭来了。虽然直播间的火箭是虚拟物品,但价格不菲,靠着打赏一个又一个火箭,财大气粗的榜一大哥也成了被围观被议论的对象。然而,最近江西鹰潭警方的追查,则揭开了围绕榜一大哥传说中的一面画皮。 图/视觉中国
江西鹰潭警方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经调查发现,当地一传媒公司竟有近千部手机,该公司的主业竟是给主播刷礼物,这些手机主要就用于直播间刷礼物,1个月资金流水达上千万。该公司的主要工作就是在直播间当榜一大哥,为主播刷礼物。按理说,榜一大哥可不是那么好当的,而是需要大量的真金白银,但该公司没有实际业务,应该没有进项,只有大额支出,这样的公司并不正常,而且该公司每月还有上千万的资金进进出出,更加不合逻辑。经江西鹰潭警方深入调查发现,原来该公司负责人毛某从孙某处购买折扣直播币,通过直播币洗钱,构成经营业务,这一案件涉及境外黑灰产业。据孙某供述,他搭建了一个“跑分”平台,表面上做直播平台币买卖,实际上是帮境外犯罪分子洗黑钱。境外需要洗钱的犯罪分子,通过官方渠道原价购买大量直播平台币,再以七五折的价格卖给孙某。之后,孙某再以八折左右的价格转卖给类似毛某这样的下线。毛某再将平台币以八三折到八六折不等的价格,卖给直播公司和网络主播,从中赚取差价。在整个洗黑钱的过程中,孙某、毛某成为了层层吃差价的黑色产业链条中的一环。简言之,该团伙拿了境外犯罪团伙的“黑钱”,事先与直播公司和个人主播约定分成比例,在直播间冒充“财大气粗”的榜一大哥进行打赏,然后再把“洗干净”了的钱返还境外犯罪团伙,自己留下差价部分。江西鹰潭办案警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孙某在不到1年的时间里获利近1000万元、毛某获利500余万元。目前,警方冻结洗钱平台账号1800个,冻结价值450万元的平台充值币,该案涉案金额近10亿元,孙某和毛某目前已被批捕。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韩兴谦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从该公司及“榜一大哥”的操作行为上来看,其应该或者很有可能知晓上游资金来自于非法资金或犯罪所得,其将非法资金通过直播刷礼物然后主播提现等形式转化为合法资金,结合其流水的规模,根据具体案情可能涉嫌构成洗钱罪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韩兴谦表示,需要指出的是,如果直播平台参与了实施或者帮助了上述行为,平台也可能被认定为构成洗钱罪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在一个直播间里,毛某公司通过旗下的榜一大哥账号在疯狂地为主播刷礼物,对于其他的网友而言,或许会感到很疯狂,但却很难想到,这背后竟是一场精心的洗黑钱行为。网友“全歆闻”对此评价说,“我就知道,火箭都是主播自己刷的”。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夏孙明律师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洗钱犯罪手段不断翻新,并借助互联网手段包装犯罪形式,趁机浑水摸鱼,更具隐蔽性。以本案中的直播平台币而言,即是利用互联网技术生成的新型网络交易及支付渠道,同时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大规模应用而使其流转也更具私密性。韩兴谦表示,通过互联网技术进行洗钱的手段,具有去中心化、匿名性强的特点,这就造成利用其从事洗钱犯罪更加令监管机构难以追踪。事实上,近年来,不仅仅直播币被不法犯罪分子盯上,数字货币等其他的虚拟资产也成为新型的洗钱工具,且手段不断翻新,相关案例越来越多,令人防不胜防,更令人难以甄别。“通过直播币、数字货币等虚拟资产进行洗钱犯罪的行为值得加大关注与警惕”,韩兴谦表示,打击网络洗钱等违法行为的难点,主要有三个。一是互联网洗钱犯罪在技术上存在匿名性强、国际化高的优势,并且技术和犯罪形式也在不断地更新迭代。从实际行为来看,犯罪分子在洗钱过程中,可以利用匿名电子钱包、无跟踪虚拟专用网络(VPN)等实现更强的账户匿名性。并且,数字货币和虚拟资产国际化很强,在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使用。在洗钱的离析和融合阶段,犯罪分子可以利用数字货币和虚拟资产在国际范围内的更广泛地为洗钱者打开多条渠道,造成监管部门很难实现链数据调取、跨链支付追踪等。二是互联网平台自身意识比较薄弱,制度建设和外部监控往往存在漏洞,很容易成为洗钱犯罪的渠道。三是行政监管和犯罪侦查的技术手段往往落后于犯罪技术的发展,特别是在互联网的情景下更加放大。整体上,相较于传统的洗钱行为,利用虚拟资产从事洗钱犯罪更加令监管机构难以追踪。夏孙明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尤其是一些高水平的犯罪分子意识到执法部门已经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因此会不断采用更加隐蔽的方式进行资金的转移,也由此带来取证追溯难度特别大的问题。事实上,互联网洗钱手段即使再隐蔽,但还是要经过网络平台、网络支付等互联网关口。从上述江西鹰潭警方的调查来看,孙某涉及洗钱的过程中,虽然采取了网络上流行的刷榜单行为,但是其资金流水,却明显十分异常。该公司之前没有并无资金进出,但短短数月间,资金进出十分频繁,且金额巨大。这表明,在网络支付等互联网关口上,仍然有一些疏漏值得关注。韩兴谦表示,在金融支付相关法规方面,目前,我国已经对银行业等金融机构出台了相对完善的反洗钱监管规范,但是对于新形式的洗钱犯罪涉及的非传统金融机构的监管制度体系还尚未完善,有必要进一步明确监管要求和责任主体。与此同时,互联网平台等非金融企业对于洗钱犯罪的防范意识整体上较为淡薄,部分企业对于洗钱罪等金融犯罪的法律风险的内部控制以及审计、合规的外部监督机制还存在不小的漏洞。夏孙明表示,目前在支付平台等互联网平台上,有两方面的漏洞亟待弥补。一是忽视安全建设、监管严重滞后;有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发放的POS机层层转包,被诈骗分子刷卡套现转移赃款。二是虚假信息可随意注册。一些第三方支付平台公司对账户审核把关不严,诈骗分子用虚假信息注册账户后,绑定非实名银行卡转移赃款。2022年3月,国家有关部门发文规定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其中指出,对存在违法违规营利行为的网络直播发布者,以及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纵容、帮助网络直播发布者开展违法违规营利行为的网络直播平台,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22年5月,国家有关部门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规定,取消打赏榜单,禁止以打赏额度为唯一依据对网络主播排名、引流、推荐,禁止以打赏额度为标准对用户进行排名。这些规定的不断落实,正进一步织牢打击网络犯罪的法网。“对于网络洗钱乱象,还需多措并举,加大全方位打击”,韩兴谦表示,针对互联网平台的反洗钱犯罪法规体系应进一步完善,扩大监管范围,对必要的监管对象施行持牌经营,明确监管对象的权利义务。与此同时,执法部门应加强对互联网平台的监管,特别是重点关注小贷公司、支付机构,依据犯罪形式的发展变化加强对新的风险对象的监管。此外,保持对洗钱犯罪的高压打击力度以及增大处罚力度,特别是针对层出不穷的新型洗钱犯罪形式,不断优化侦查技术,并加强国际层面的合作,打击日趋严重的跨国洗钱犯罪。对于互联网平台自身而言,韩兴谦建议,要增强犯罪防范意识,注意经营行为的合规性。如发现存在洗钱活动,应当积极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以及公安机关举报,并依法履行配合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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