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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虚拟货币“清洗”赃款 雅安警方抓获犯罪团伙3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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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4 19: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IP未知

今年4月,雅安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接到线索,称辖区居民张某可能涉嫌利用他人银行卡实施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经初查,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在雅安市汉源县招募李某等人成立“工作室”,利用USDT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从事非法洗钱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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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通过进一步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与“上家”余某、谢某等人联系,利用银行卡、支付宝等方式接收境外犯罪赃款。随后,按照余某、谢某等人指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平台购买虚拟币,并转入指定平台账户,从中抽取“佣金”牟利。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期间,张某团伙共“清洗”余某、谢某等人的犯罪赃款2000余万元,从中抽佣获利40余万元。

2021年4月至8月,民警先后前往云南、重庆、广东等地,抓获以张某为首的犯罪嫌疑人36人,查扣电脑、手机、U盾、POS机、银行卡、口令卡等作案工具300余件以及赃款购买的汽车6辆、现金60余万元,冻结虚拟币账户8个。

民警提示:

随着技术和产业的发展,互联网业界迎来新一波革新推动,在此基础之上,区块链技术应运而生。虚拟货币作为区块链最初和最典型的应用,规模呈现出上升趋势。无论是传统犯罪还是新型犯罪,越来越多的网络诈骗、赌博、色情类案件中出现了利用数字货币对犯罪资产进行隐匿、转移、洗白的环节。由于数字货币具有匿名性、加密性、全球化等特点,数字货币已经成为新的网络犯罪的温床。

虚拟货币作为网络新技术、新应用,尚未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当前,部分不法分子以虚拟货币的高收益为幌子进行非法传销、集资、洗钱,广大网民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轻信虚拟货币投资宣传。同时,告诫正在从事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打消侥幸心理,任何试图通过网络虚拟货币匿名性、跨国性、去中心化等特点洗钱的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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