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9月11日从四川省教育厅获悉,《四川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办法》明确,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抽检工作的正常进行。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 根据《办法》,教育厅依托教育部的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抽检信息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抽检信息平台进行毕业论文提取,并组织专家评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可委托学校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完成,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供专家评审参考。 教育厅每年组织召开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会议,学位授予单位和有关部门代表现场参与电子摇号,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抽检名单,随机抽取的论文名单现场封存并在一定范围及时公布。论文抽检以随机抽检为主,重点抽检为辅的方式进行,覆盖全省所有本科层次普通高校及其全部本科专业。 本科毕业论文评议实行分类评价,根据学科门类的不同要求,按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建构、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五个一级指标制定评议要素,并制定具体的评议标准。理工农医类及交叉类可采用毕业设计、学术论文、作品(原型)、发明、专利、毕业实习报告等形式,文科类可采用学术论文、案例分析、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实践报告、设计策划方案、创作作品等形式。 抽检论文按照同行评议、关系回避、异校送审等规则,采取随机匹配方式组织同行专家对抽检论文进行评议,评议专家应本着“公平公正、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评审。评议专家应认真审阅论文内容,根据论文评议要素和评议细则,公正评价论文质量,客观阐述评判意见,并按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定一级指标等级。 每篇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除按照盲审要求进行技术处理外,抽检论文若在送检前人为加工修改,将视为学术造假行为,论文直接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并对有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办法》明确,对连续两年均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高校,教育厅予以通报,减少其招生计划,并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高校应对有关部门、学院和个人的人才培养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追责。对连续三年抽检“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较多的本科专业,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培养质量,教育厅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暂停招生,或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撤销其学士学位授权点。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学位授予单位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应按程序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