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来,渠县法院切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司法需求。近日,渠县法院启动诉讼服务绿色通道,为一名行动不便的八旬老人上门立案。
渠县万寿乡牛角村的八旬老人蒲奶奶因赡养问题欲起诉三个子女,委托长子来到渠县法院提交相关立案材料。根据法律规定,立案应当由当事人本人或其委托的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交立案相关资料。本案中,蒲奶奶本人年龄较大,不识字、行动不便,不能来法院立案,除三个子女外亦无其他亲属,受托的长子无授权委托书,同时也系本案被告之一,我院无法核实其诉讼及诉讼请求的真实性。
为解决蒲奶奶立案难的问题,同时进一步核实诉讼的真实性,渠县法院决定开通“绿色通道”上门立案。在蒲奶奶家中,立案庭法官向其核实诉讼及请求的真实性,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当场办理立案登记,送达相关文书,并讲解诉讼流程和相应的法律规定。
蒲奶奶抹着眼泪感动地说:“谢谢渠县法院的法官们,你们太为我们老人家着想了!”
让当事人少跑一次路,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的诉讼服务,是渠县法院的宗旨。近年来,渠县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提升便民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多种便民立案方式,如:针对老、弱、病、残、孕等行动不便的特殊诉讼人群,采取上门立案,为减少当事人立案阶段奔波诉累,采取“一站式”的立案服务……多项便民创新举措让司法工作更加贴近民情,贴近民意,贴近民心,把民生法庭办在老百姓的家门口,为老百姓办实事,切实做到司法利民、惠民、便民,进一步拉近了法院与群众的距离。此次上门立案,主动延伸服务职能,积极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开辟绿色通道,畅通立案渠道,切实将司法便民、利民落到实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渠县法院将继续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服务宗旨,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