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新帖

渠县人注意!今起,出门有这种行为涉嫌违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5-1 16:35:14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从今天起,
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将正式施行,
“遛狗牵绳”被正式写进法律。


640?wx_fmt=png


近年来,
因遛狗不牵绳等不文明养犬行为
引发的宠物犬伤人事件屡见不鲜,
如何防患于未然一直是
广大市民关注的热点。


在今年“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整治活动中,我市对违规饲养大型犬只、遛狗不牵狗绳及影响卫生的,将教罚结合进行处理,并按照相关管理条例予以纠正处罚。


640?wx_fmt=jpeg


据了解,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为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携带犬只出户时,应当按照规定为犬只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未按照规定定期为饲养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640?wx_fmt=png


那么针对该项即将实施的法律,
我市相关部门有何动作呢?
记者联系了市农业农村局。
↓↓↓


据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在4月20日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动物卫生监督培训,进一步加强落实饲养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免疫登记等工作,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安全。


640?wx_fmt=gif


记者了解到,针对文明养犬这一情况,早在2017年,市公安局便发布了中心城区犬只管理通告,公布了相关举报电话及犬只免疫地点。由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为家养的宠物犬、单位允许饲养的大型犬进行免疫,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出具《动物健康免疫证》;公安部门对饲养的合规犬只予以审批,核发《犬只饲养许可证》和犬牌、养犬户标牌。同时,通告中明确了携犬出户需要带犬笼、犬带或使用犬绳牵领,必要时为犬只戴嘴套。


如因养犬影响市容环境,将由城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罚款;若因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警告;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拘留或者罚款,切实规范养犬行为。


犬类管理是我们文明城市的一部分,
提升规范养犬意识,
营造良好的养犬环境,
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创建。
我们呼吁广大市民自觉文明养犬,
为自己负责,为爱宠负责。


640?wx_fmt=gif


延伸阅读


除了出门遛狗要拴绳外
5月
还有这些新规
将会影响你我生活
一起来看
↓↓

640?wx_fmt=jpeg

640?wx_fmt=jpeg

640?wx_fmt=jpeg

640?wx_fmt=jpeg

640?wx_fmt=jpeg

640?wx_fmt=jpeg

640?wx_fmt=jpeg


渠县网 - 论坛版权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渠县网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渠县网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7、渠县网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生活在渠县 爱上渠县网
发表于 2021-5-1 16:35:18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5-1 19:58: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文明遛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5-2 06:42: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5-2 06:43: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把广场舞规范一下就好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5-2 16:06: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下午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发帖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APP下载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帮助中心
网友中心
购买须知
支付方式
服务支持
资源下载
售后服务
定制流程
关注我们
官方微博
官方空间
官方微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