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上午10时许,渠县公安 临巴派出所接到报警:“警察同志,你们快点来,有人站到渠县临巴河边要跳河轻生”。
接警后民警跳上警车、打开警灯、拉响警笛、飞速驶向事发现场,一脚刹车停下警车。民警在距现场约50米距离时,远远就见到王某向河水深处走去,民警瞬间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向河边,连衣服鞋子都没来得及脱下,一头扎进湍急的河流中,眼看河水已淹及王某腋下,民警不顾个人安危,死死拉住王某,但王某拼命挣扎反抗,不配合民警的救援工作。
渠县辖区多日连降暴雨,临巴河水位陡涨,水流湍急,经过一翻“较量”后,民警拼尽全力,终于合力将王某送到岸上。上岸后,民警顾不上脱下湿漉漉的警服,确认女子身体无恙后,喘着粗气,瘫躺在河岸边。当缓过神来后,才发现身体多处擦伤。
据悉,王某(女,16岁,渠县土溪镇人),因与父母沟通较少,激发了些许家庭矛盾。6月26日,王某与其男朋友陈某相约离家出走,期间王某父母给陈某母亲打电话叫女孩回去,但固执的王某执意不回家。6月27日,陈某害怕对方父母上门理论,遂送王某回土溪,但是王某害怕回家后被父亲打骂,心理恐惧,于是就产生了轻生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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