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渠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议题并开展部门工作评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杜权军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2024年乡村振兴推进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 2023年度县水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工作评议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对县民政局、行政审批局、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等部门开展了年度工作评议和专题询问,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指出,工作评议既是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监督职能,更是促进“一府一委两院”落实党委决策、保障民生需求、提高工作效能的有效手段。相关部门要深化思想认识,正确对待评议意见,抓好问题整改,切实将评议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不断提升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群众能力水平,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会前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关于建立县委巡察办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协作配合机制》。 县委常委、副县长李根列席会议并代表县人民政府作相关议题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兴、曾万富、郭鹏飞及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政协副主席刘渠东应邀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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