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子未叠放罚款10元、
碗筷不洗罚款10元、
蹲地用餐罚款20元。
近日,四川省
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
一份加盖了村委会公章的
《新农村美丽乡村行动人居环境罚款标准》
在网上流传,并引发关注。
△网传的人居环境罚款标准(图源网络)
当地回应
普格县委宣传部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当地的确在进行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但每个地方的政策不一样,这种罚款标准情况宣传部也不知情。该县文明办一位工作人员也表示,这应该是当地村规民约的相关约定。
该村一位村民向记者确认了此事,这位村民说,村里党员干部去开会,的确接到了这样一个通知。蹲地吃饭、不叠被、室内室外有蜘蛛网等都要罚款,但是具体罚款标准她并没有看到,只是家里老头去开会回来口头传达的。不过,对她们这样的家庭,这些问题都是不存在的,所以她也没太在意。
谁给的罚款权?
面向村民罚款,兹事体大,不可草率。受行政处罚法的严格限制,不是谁都有权罚,更不能想罚就罚。正如专业人士所言,无论是村委会,还是镇政府,都无权作出这样的处罚规定、制定这般处罚标准。
该《标准》最后还注明,“经罚款后仍不整改,第二次检查到罚款翻倍”。初罚都不该,再罚更不行,当地村委会是没有这个权力的。哪怕事后该村负责人辩称,罚款将用回被罚人身上也说不通。这是一个事关原则的法律问题,不可“和稀泥”,也不能踩底线。
移风易俗润民心,乡村振兴见成效。近年来,国家深入推进移风易俗行动,助力乡村振兴。陈规该清理,陋习该消除,但在“移”和“易”的过程中,不可简单粗暴,更不可违背法律。找准发力点,尊重村民、认真倾听村民的想法,结合当地历史沿袭状况和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共同找到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法,多一些贴近老百姓实际的走心倡导,才能事半功倍。如果来硬的、动粗的,只会适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