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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渡缅甸从事电诈活动 四川巴中23人接受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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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31 02:53: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北京
偷渡缅甸从事电诈活动 四川巴中23人接受审判

封面新闻
2023-10-3016:51四川封面新闻官方账号

封面新闻记者 谢颖

千里迢迢,奔向缅北“淘金”,不料落入“人间炼狱”,“淘金”变噩梦……10月26日、27日,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报道巴中市南江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梦碎在缅北》。

庭审现场 南江县法院供图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人游某彤等23人先后偷渡到缅甸孟波县,以江某祥(在逃)为首、游某彤为公司总监的诈骗集团(公司名称:辰鸿网络科技公司),下设多个业务组,各被告人组织严密、分工明确,针对中国境内公民实施“澳门银河国际”模块术语的电信诈骗活动。该诈骗集团的业务人员将自己包装成高富帅、程序员等虚假角色,使用国内聊天工具筛选中国公民,通过聊天获取信任后,给被害人一个事先注册的“银河国际”赌博网站账号,引诱被害人在该平台充值,并以各种理由引诱被害人继续向该诈骗集团提供的银行卡号转账,直到被害人无钱继续充值,后发现被诈骗。2020年9月上旬至12月中旬,该诈骗集团利用电信网络诈骗5名被害人共计732117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游某彤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境外伙同他人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针对中国公民实施诈骗,构成诈骗罪。本案被告人在江某祥的组织、指挥下,形成较为固定的诈骗组织,系犯罪集团。被告人游某彤、李某芬、岳某在未办理合法出境手续的情况下,组织他人偷渡出境,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应当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责令共同退赔。根据查明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被告人游某彤等人分别被判处十二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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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31 09:28: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数罪并罚,严厉打击诈骗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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