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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圆行动】为了这一刻团聚,他们等待了3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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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23 09: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团圆”行动,让爱回家!


岁月留下痕迹·让我们用一生去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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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稀释不了亲情

距离阻碍不了思念

风雨阻挡不了找寻

山河隔绝不了团圆


回家的路

绕了一个又一个弯

回家的路

走了一年又一年

终于

足足走了34年的回家路

近在眼前


“团圆”行动,让爱回家~

近日

渠县公安局岩峰派出所

通过开展采样工作

信息对比

成功为岩峰镇辖区群众

徐某俊夫妇

找到失散34年的儿子

助力这个”寻亲“家庭

实现了

已期盼34年的团圆梦!





我为群众办实事,锦旗庆“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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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2日,徐某俊夫妇带着两面写有“千里寻子喜相聚,无私援助好公安”、“人民警察为人民,为民寻子暖人心”字样的锦旗来到渠县公安局岩峰派出所,衷心感激渠县公安局岩峰派出所民警为其找回足足失散34年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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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岁儿子走丢,母亲整日以泪洗面...



事情还得从1988年说起...

家住渠县岩峰镇的徐某俊、何某琼夫妇于1986年生育一男孩,取名徐小宝(化名)。1988年,何某琼带着刚满两岁的徐小宝到福建省常乐县大平村走亲戚。徐小宝和亲戚家两个小哥哥出门玩耍时不慎走丢。

徐小宝走丢的事情如晴天霹雳,震碎了徐某俊夫妇的全部期许,给这个原本平静、幸福的家庭带来了毁灭必的打击。更加让人始料不及的是,两个月后,何某琼亲戚不幸逝世,寻找徐小宝的事被生生打断并长期搁置。

母亲何某琼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回到渠县老家,整日以泪洗面,时刻想着走丢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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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这一刻团聚,他们等待了3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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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晃三十四年已过去,渠县公安局岩峰派出所按照相关要求,走村入户对辖区居民开展血样和信息应采尽采工作。
徐某俊的血样和信息当然也被岩峰派出所及时采录,2022年初,一则令人激动的消息被反馈下来:通过信息对比和分析,徐某俊与相隔千里之外,家住福建省泉州市的一男子成功匹配。
听此消息,徐某俊夫妇如做梦一般,带着将信将疑的心情远赴福建省认亲。当确认走失三十四年的儿子真的失而复得时,徐某俊夫妇和徐小宝都留下了激动地泪水,母亲何某琼这34年来,一直被一块重石压着的心也终得以释怀。



渠县公安提示:

渠县公安局各派出所

分别设有血样采集点

希望失踪被拐儿童的父母

和疑似被拐人员

主动就近采集血样和信息

通过信息比对和分析

公安机关将竭尽全力

帮助离散家庭早日实现团圆!


以最坚决的态度

最有力的措施

持续开展“打拐”、“反拐”工作!

↓↓↓


关于向公安机关举报

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线索的倡议书!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拐卖妇女儿童,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重大刑事犯罪行为,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已经严重违背社会伦理公德,严重侵害被拐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严重危害家庭幸福,严重破坏社会和谐稳定。

3月2日,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拐工作的决策部署,决定自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推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在全社会形成预防拐卖、反对拐卖的舆论氛围,渠县公安现向全县人民群众倡议:

一是共同参与,齐抓共管。“打拐”工作是全社会一项系统工程,社会各界都应积极参与到预防、打击拐卖宣传活动中来,倾情关注、密切协同,专群结合、齐心协力,共同营造“打拐”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筑牢“打拐”专项行动的铜墙铁壁,打一场痛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整体仗、全民仗,让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分子如同“过街老鼠,人人喊打”,陷入人民战争的“天罗地网”和“汪洋大海”之中,不断夺取“打拐”专项行动的新胜利。

二是严厉打击,精心解救。全社会都应高度关注身边来历不明的流浪乞讨、智力障碍、精神疾病、聋哑残疾等妇女儿童,警惕身边的可疑情况,发现案件线索,及时向公安等相关部门报告,积极检举揭发拐卖妇女儿童违法犯罪行为,积极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依法严肃惩处“拐卖”犯罪分子,精心解救被拐妇女、儿童,使他们早日安全回到亲人身边。在此,严正警告那些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认清形势、悬崖勒马,尽快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悔过自新,重新做人。

三是开展救助,扶危济困。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安排好他们的生产生活,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减少因贫受骗的风险,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积极开展被拐儿童的安置工作,尽快使他们重新过上正常生活,防止再次上当受骗。

四是加强宣传,守法护法。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媒体,进一步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法制观念,提高广大群众尤其是妇女儿童的“防拐”、“反拐”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利用基层的资源平台,将家庭教育、儿童教育、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和“反拐”宣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最大限度地覆盖目标人群。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最大限度减少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发生,为构建平安渠县、法治渠县贡献自己的力量。来源:渠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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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23 09:52: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让爱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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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23 14:46: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感谢我们的民警同志,让爱终于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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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23 16:54: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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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23 20:46: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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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24 06:04: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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