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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26 00: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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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3日,四川省达州市渠县涌兴镇安北乡高桥村一组,拆迁办(渠县土地增减挂钩安北项目部)在没通知任何人的情况下,拆除房屋后把远在3~4米远处的一座祖坟私自给挖了(祖坟跟拆迁房根本不是一家),土地也被占用,难道不知道挖别人祖坟是一件相当损阴德的事情吗?而且还私自动用土地变成废土,这些事情连村里干部都不知道,更别说当事人了,到现在拆迁办乡镇府镇政府不愿承担任何责任,当没事发生一样,当官的难道就是这样官官相护吗?只是一味的推脱说23号推24号,24号推26号处理,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是他家的祖坟被别人挖他也会这样任由人家推脱不处理吗?祖坟被挖了就任由这样置之不理摊在那里吗?难道一朝鲜人民的战士的坟墓就这样被别人无缘无故挖了无人处理吗?祖坟是中国的传统文化,葬尽孝道也,把亡人安葬入土,求得心安,更何况现在是已经入土为安了,还把祖坟私自挖了,现在只想要一个公道一个说法一个处理方式,现在求广大朋友们动员社会的正能量,让责任人受到应有的处分及刑事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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