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6号)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最新疫情防控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静边镇、卷硐镇、望溪镇、新市镇、定远镇、报恩乡等6个乡镇所在地国道、省道、县道公路入境处增设联防联控检疫点,同时,因汽车北站暂停营运取消该检测点。请广大驾乘人员主动接受检测,共同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阻击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检测点标识:“渠县人民政府应对新型肺炎联防联控检测点”。
相关部门(单位)职责:
公安、交运部门:引导入境车辆进入检测点接受检测,维护联防联控检测点安全,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医疗卫生机构:对入境人员进行卫生检测并做好相关记录,按规定及时上报;
当地党委政府:加强领导,协助各职能部门工作,提供必要后勤保障。
渠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