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玲宁带领执法检查组来我县,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郑明春一同检查。
在郑明春的陪同下,检查组一行先后到李渡镇渠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经开区污水处理厂、经开区人大代表联络站等地,实地检查我县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污水处理厂运行、代表“家、站”建设等情况,全面了解我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工作情况。
检查组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长江保护法的重大意义,扛牢长江保护政治责任,依法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全面贯彻实施。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环保知识,不断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和生态文明理念,推动长江保护法深入人心。要努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强化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推动水环境持续改善。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鹏飞,副县长唐澜参加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