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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 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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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民政局

关于开展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

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纠正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专项整治,促进制度执行公平公正,根据市集中整治办《关于15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的分工方案》和《达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达州市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市民发〔2024〕166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渠县民政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社会救助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重点领域。

一是持续整治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以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村(社区)干部近亲属为重点,全面清理在低保审核确认工作中,违反政策原则,优亲厚友、暗箱操作,明显有失公平,将不符合条件的群众违规纳入低保范围的问题,开展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整治。二是持续整治社会救助领域“政策保”问题。以“征地拆迁失地农民、破产企业职工”等特定人群为重点,未经审核确认程序,将不符合条件的特定人群整体纳入低保范围,开展社会救助“政策保”问题专项整治。三是坚决纠治社会救助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整治在低保审核确认工作中,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村(社区)干部违反纪律规定,吃拿卡要、贪占截留救助资金,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二)接受监督的重点问题。

一是查处社会救助申请、审核、确认过程中吃拿卡要、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行为,持续纠治“关系保”“人情保”。二是纠治为服刑和死亡人员超期发放救助补助资金等动态管理不及时问题。三是纠治对低保、特困等救助不按规定受理、超时限办理、未书面告知等程序不规范、不到位问题。四是查处低保救助资金发放中存在的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二、问题线索举报受理方式

来信地址:达州市渠县人民街40号,渠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邮政编码:635200)

举报电话:渠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0818-7204677

监督电话和邮箱: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0818-7283053,电子邮箱:510480108@qq.com

三、其他事项

欢迎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反映问题,并提供相关线索。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提供线索需详细姓名、关系、经办人员,具体问题等关键信息,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处置。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干部积极提供线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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