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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都公安依法查处两起网络谣言案。
1.依法查处方某某编造“在都江堰市大融城十字路口被执勤交警‘搭讪’‘尾随’”网络谣言案
▲图源“成都都江堰公安”微信公众号
近期,成都都江堰公安通过巡查发现网民方某某(女,21岁,都江堰市人)在网络平台发布短视频、文字,称其在都江堰市大融城十字路口过马路时遭到该路口执勤交警“搭讪”“尾随”。
事件发生后,公安交警、督察部门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工作。据方某某供述,其言论均系虚构、臆想,只是为了博取关注、追求热度。
都江堰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对违法行为人方某某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依法查处王某某冒充水果店老板编造嫖娼付款聊天记录,唐某某等人传播“疑似邛崃市一水果店老板有网上招嫖行为”网络谣言案
▲图源“成都邛崃公安”微信公众号
近期,成都邛崃公安在工作中发现,一组“某水果店老板潜入某校新生群,加人家小女娃”的聊天记录在网络传播,内容显示疑似本市一水果店老板有网上招嫖行为,引发网民关注。经公安机关查证,网传信息为谣言。
现查明:2024年9月7日,王某某(男,38岁)来邛崃市出差期间,在本地多个聊天群内发布“某水果店招聘兼职”的虚假信息,并通过此手段添加网友聊天。在此过程中,王某某恶意P图,虚构嫖娼付款的聊天记录,转发至聊天群内。群内唐某某、何某某、杨某某等三人为吸引流量、博取关注,未经核实便在网络中传播上述内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上述人员已被邛崃警方依法予以打击处理。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文明上网,切勿为了贪图“流量”“吸粉”编造传播不实言论。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维护和遵守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和谐清朗网络环境。
来源: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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