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微博“滴滴出行”1月16日消息,即日起恢复“滴滴出行”的新用户注册。滴滴方面表示,“一年多来,我公司认真配合国家网络安全审查,严肃对待审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经报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同意,即日起恢复‘滴滴出行’的新用户注册。后续,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平台设施安全和大数据安全,维护国家网络安全。”2021年7月以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下属的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按照《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对“滴滴出行”实施网络安全审查。审查期间“滴滴出行”停止新用户注册,随后“滴滴出行”和“滴滴企业版”等App也遭到下架。截止发稿前,某软件商店上仍显示:因政策原因,暂不提供滴滴出行相关下载。2021年7月2日,《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关于对“滴滴出行”启动网络安全审查的公告》发布。通报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按照《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对“滴滴出行”实施网络安全审查。为配合网络安全审查工作,防范风险扩大,审查期间“滴滴出行”停止新用户注册。2021年7月4日,《关于下架“滴滴出行”App的通报》发布。通报称,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通知应用商店下架“滴滴出行”App,要求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参照国家有关标准,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广大用户个人信息安全。2021年7月7日晚间,滴滴官网下架滴滴出行App,彻底无法下载。2021年7月9日,《关于下架“滴滴企业版”等25款App的通报》发布。通报称,根据举报,经检测核实,“滴滴企业版”等25款App(列表附后)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通知应用商店下架上述25款App,要求相关运营者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参照国家有关标准,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广大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各网站、平台不得为“滴滴出行”和“滴滴企业版”等上述25款已在应用商店下架的App提供访问和下载服务。2022年7月2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处人民币80.26亿元罚款,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程维、总裁柳青各处人民币100万元罚款。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经查明,滴滴公司共存在16项违法事实,包括违法收集用户手机相册中的截图信息、以明文形式存储司机身份证号信息、在未明确告知乘客情况下分析乘客出行意图信息、未准确、清晰说明用户设备信息等19项个人信息处理目的等等。“此前,网络安全审查还发现,滴滴公司存在严重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处理活动,以及拒不履行监管部门的明确要求,阳奉阴违、恶意逃避监管等其他违法违规问题。滴滴公司违法违规运营给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和数据安全带来严重安全风险隐患。因涉及国家安全,依法不公开。” 来源|观察者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