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部署和《四川省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要求,经县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特对我县12月14日及以后新冠疫苗接种做如下安排,具体事宜如下:
一、接种对象
至今未接种新冠疫苗第一针满3岁及以上人群;已接种新冠疫苗但未全程接种且间隔时间达21天以上人群;已接种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含成都、兰州分装)、北京科兴公司、国药中生武汉公司灭活疫苗第二剂满6个月的18-59岁人群;已接种天津康希诺公司腺病毒疫苗第一剂满6个月的18-59岁人群;已接种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含成都、兰州分装)、北京科兴公司、国药中生武汉公司灭活疫苗第二剂满3个月的60岁及以上人群;已接种天津康希诺公司腺病毒疫苗第一剂满3个月的60岁及以上人群。
温馨提示:接种过程中请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防疫三件套”(佩戴口罩、社交距离、个人卫生);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48小时内不能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