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鹤林镇人民政府 关于肖国强反映老房子拆除相关问题的回复 网民朋友:您好! 您在渠县网所反映“打工在外老家房屋被当成闲置房拆毁”已收悉,鹤林镇人民政府庚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了解,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肖国强,男,家庭住址:鹤林镇安全村5组54号,身份证号码:513030196602015313,联系电话:15362630072。 安全村5组肖国强老家房屋,经该组组长王仁义与肖国忠(肖国强之弟)电话联系,拟同意纳入实施土地增减挂钩,后经王仁义与肖国忠在电话中联系,通过初步算账,大约补偿金额为1.2万元左右,肖国忠表示,需要考虑再作决定。不久,肖国忠之妻刘小碎与该村村主任联系,但未得到及时回复。王仁义也未及时向支部、村委会汇报相关情况,于2019年7月15日代肖国忠与土地增减挂钩施工方签订了《达州市渠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房屋拆除补助协议》,不久便进行了房屋拆除。 此问题肖国忠于2019年9月16日通过电话与达州市人民政府12345市长热线反映。后经鹤林镇政府牵头,司法所、综治中心、安全村干部参与,先后三次进行了调解,最终未达成一致意见。后建议肖国忠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或向司法部门提起行政诉讼。 若有疑问,敬请致电或到鹤林镇人民政府咨询。联系人:郭毅(15082888588、0818-7666066)。 渠县鹤林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