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商务厅、财政厅联合印发
《关于加力支持和有效衔接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明确了新的补贴范围、补贴比例和标准
优化了申报流程
升级了申报渠道
更加便利消费者申报补贴
9月3日,从四川省商务厅获悉,当前,全省遴选了参加以旧换新的销售企业2024家,涉及门店3093个。(参与方式在文末)
根据《通知》,新政策的有效期是2024年8月26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申报补贴有效期以发票时间为准,本次补贴采取总额控制,先到先得、补完为止。
此次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明确了参与补贴的品种,共有16类,包括冰箱(冰柜)、洗衣机(干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集成灶)、吸油烟机、投影仪、饮水机、净饮机、净水器、洗碗机、蒸烤箱、消毒柜、空气净化器。其中,热水器含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空气能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燃气壁挂炉。电脑含台式、笔记本和平板电脑。
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20%;
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
没有规定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
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为加强政策的前后衔接,前期按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购买的产品,按照新的补贴标准执行,已兑付的将给消费者补足差额。这里特别提醒,个人消费者前期已享受以旧换新补贴的品类不能重复申报。
同时,考虑部分消费者有购新需求、没有旧家电的实际,对没有旧家电而购买新家电的消费者同样按照以旧换新标准开展补贴。
个人消费者到参与以旧换新的家电销售门店咨询政策,选择以旧换新或购新;
完成购买行为并取得发票后,进入“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信息系统”小程序,填报相关信息(参加以旧换新的还需回收企业完成上门回收和信息补录);
提交成功后等待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发放补贴。
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消费者对以旧换新政策和申报补贴不清楚的,可电话咨询以下销售企业门店所在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