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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媒看四川丨三方面着力为“天府粮仓”引金融“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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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7 17:58:28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本报讯(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张艳玲)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政策吹风会,深度解读近期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深入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记者了解到,除了管总的《实施意见》,此次财政金融互动政策体系还配套出台了3类专项政策,支持建设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正是其中之一。该专项政策立足四川农业实际,以粮食生产为重点,从三方面着力推出了一揽子“真金白银”的支持举措,为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增信”“降本”,让银行“愿意贷”“敢于贷”,为“天府粮仓”引来更多金融“活水”。

一是实施农业信贷担保补助。省级财政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开展低费率涉农担保业务给予综合补助,支持担保机构为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增信”,促进银行“愿意贷”。担保机构若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100万元的粮食生产贷款担保,可获得3.5万元的财政补助,提供100万元的现代农业发展贷款担保,可获得2万元的财政补助。单家担保机构每年最高可获得1500万元财政补助,能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约4.3亿元至7.5亿元的贷款担保。

二是实施银行贷款贴息。包括农业产业化银行贷款贴息、高标准农田建设贷款贴息试点、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试点。农业产业化项目的固定资产贷款贴息单个项目最高200万元、流动资产贷款贴息最高100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贷款贴息单个项目最高200万元,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单个项目单个年度最高200万元。

三是规范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运行。通过完善风险补偿金制度,建立以代偿分担机制为核心的省级补助政策,优化风险补偿金贷款流程、补偿程序、风险防控等环节,确保应偿尽偿,切实发挥风险补偿金为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分险”作用,推动银行“敢于贷”。按照当前政策,若是“政银担”合作模式,风险补偿金可分担30%的风险,担保机构分担40%的风险,银行仅需承担30%的风险。

在众多金融支农政策中,粮食生产得到了更多“呵护”。如在担保奖补方面,开展的粮食生产经营贷款担保业务,补助标准较现代农业发展贷款等担保业务高了1.5个百分点;贷款贴息方面,粮食生产的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较其他产业的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提高了50个基点。

据悉,财政金融互动政策是四川省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转变财政支持方式,于2015年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建立的政策体系,旨在通过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以3年为周期进行迭代更新,已历经3轮、执行9年。其间,各级财政累计安排资金580.7亿元,推动四川省融资总量稳步增长、服务实体精准有力、融资成本明显下降,为全省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记者:张艳玲

来源: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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