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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9 12: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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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明确多个部门职责 四川达州新版“犬只限养令”已正式施行
2023-10-18 16:02 · 四川 · 封面新闻官方账号
封面新闻记者 曾业 摄影报道
10月中旬以来,四川夹江、崇州连续发生恶犬袭击孩童事件。10月17日,在崇州扑咬小孩的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前的10月13日,在夹江县城袭击小孩的犬只,当天被公安机关捕获。最近几天,有关养犬的话题,引发全国网友热议。
10月18日,封面新闻记者从达州市公安局获悉,《关于达州市中心城区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的通告》,已于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五年前发布的“旧版”相比,最新一版“犬只限养令”的监管措施更加严格。封面新闻记者走访发现,随着新的“犬只限养令”施行,达州主城区正在悄然发生变化。
首次明确多个部门职责
处罚“上限”被提高
“达州中心城区一直都是犬类限养区,相关规定出台的时间也比较早。”达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介绍,2017年7月1日,达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强达州市中心城区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的通告》,发文号为“[2017]4号”,业内称之为“旧版”。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关于加强达州市中心城区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的通告》,是达州的新版“犬只限养令”。
民警告诉记者,与“旧版”相比,正在征求意见的新版“犬只限养令”,犬类限养范围更大了,对违法违规相关行为的规定更细了,“顶格”的处罚措施也更严了。
封面新闻记者对比梳理发现,在“旧版”中,达州市中心城区犬类限养区范围,包括通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西城街道办事处、朝阳街道办事处、莲花湖管委会,达川区翠屏街道办事处、三里坪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范围。“新版”中,除了上述区域外,加入了杨柳街道办事处、明月江街道办事处,以及达州高新区斌郎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范围。
对限养区内违法违规饲养犬只的处罚措施,“旧版”中只有三个条款。“新版”中的相关规定增加至八条,“顶格”的处罚措施更严。例如,未按规定拴养或圈养犬只,或非法带犬进入公共场所、公共绿地,公安机关可依法对养犬人处以100元至1000元的罚款;犬只不按规定登记、检测、办证且拒不履行的,养犬人将被处以每只犬20元至100元的罚款。
小区物管提醒业主遛狗要牵绳的聊天截图
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和“旧版”不同的是,“新版”的规定中,首次明确了限养区内犬只管理部门职责,涉及公安机关、农业农村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教育、林业等行政管理部门。
办理养犬证的市民增多
“遛狗要牵绳”成为共识
“请将宠物姓名、品种、年龄、图片、接种疫苗时间发送到管家处进行登记。”10月16日晚,家住达州天誉誉府小区的方女士,收到了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发来的文明养犬倡议书的微信,阅读完毕后,方女士按照要求,将自家的宠物狗信息悉数发了过去。
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达州市中心城区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办法施行以来,通川主城区截至目前已办理养犬证2000多个。
“崇州小女孩被狗咬伤,住进ICU,令人痛心。通过这件事,希望能警醒那些遛狗不牵绳、我家狗狗不咬人、心存侥幸的业主。”在达州一小区业主微信群内,关于文明养狗的话题引发热议,不少业主均呼吁文明养犬、遛狗牵绳、及时清理宠物粪便。
达州部分小区内设置的宠物拾便纸箱
与此同时,也有达州网友通过微信朋友圈、网络论坛和社交媒体讲述自己的遭遇。
家住达州天府西成小区的陈女士称,今年7月,一只“迷你贵宾”流浪狗流窜进小区觅食,她家2岁多的孩子出于好奇伸手去摸,大人还没反应过来时,这只流浪狗扭头就咬了孩子一口,咬完就跑了。“没有破皮,但我们很担心出问题,还是带孩子去疾控中心打了狂犬疫苗,五针,一共花了400多元。”陈女士说,由于咬人的是一只流浪狗,他们至今都没有找到狗主人,只能自认倒霉。
随着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深入,在达州主城区,“遛狗要牵绳”已成为市民的共识。记者在主城区走访,未发现遛狗不牵绳的行为,部分市民除了手牵狗绳外,还给狗狗戴上了嘴笼。在一些广场和公园的公共场所,还设置有“文明养犬”的公益广告,部分小区还设置了宠物拾便纸箱。
持续开展养犬登记办证工作
将常态化查处不文明养犬行为
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达州新版“犬只限养令”规定,限养区范围内,禁止在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办公区、医院、学校教学区和宿舍区等区域养犬。限养区范围内每户只允许饲养一只犬,盲人和肢体重残人每人限养一只导盲犬或扶助犬。禁养烈性犬和成年犬体高超过50厘米的大型犬。烈性犬、大型犬的品种目录,由动物防疫部门会同公安机关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确定。
事实上,过去五年,达州已积累了一定的监管经验,通川区还为此开展过专项整治行动。
达州城区的文明养狗公益广告
2019年10月至12月,通川公安曾联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主城区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犬只管理宣传、整治专项行动,倡导市民文明养犬。但是,文明养狗,是伴随社会发展而出现的现代生活问题,仅靠专项行动还远远不够。
2020年,“中心城区违规饲养犬只及公共场所遛狗”,被纳入2020年达州市中心城区整治“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当年6月,通川公安开出了首张违规养犬“罚单”——邓家巷21号的住户何某,在自家楼上天台饲养七只犬只,违反相关规定,被处以警告的处罚,还被责令将多余的犬只进行转移。此后,“中心城区违规饲养犬只及公共场所遛狗”宣传整治活动进入常态化。
达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期,达州公安机关将继续积极推动主城区集中开展养犬登记办证工作,持续提高养犬登记率。同时,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巡查执法,对违规豢养大型犬、携犬外出不拴绳、不清理排泄物等行为,进行常态化打击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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