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新帖

发现燃气安全隐患怎么办?举报电话公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4-8 11: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4月7日,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组发布关于严格遵守燃气安全法律法规依法处置违法行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明确: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行为,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将省工作组及各地工作组燃气安全问题反映渠道公布如下↓(四川建设发布)

640?wx_fmt=png

来源:四川发布


渠县网 - 论坛版权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渠县网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渠县网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7、渠县网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发表于 2022-4-8 14:24: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晓得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4-8 15:35: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4-8 19:34: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4-8 20:24: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4-8 20:41: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4-8 22:10: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注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4-9 06:07: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注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4-9 06:23: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发帖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APP下载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帮助中心
网友中心
购买须知
支付方式
服务支持
资源下载
售后服务
定制流程
关注我们
官方微博
官方空间
官方微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