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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护航企业发展壮大,近日,渠县人民政府公布了“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2021年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单位)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清单”(以下简称“三张清单”)。
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审慎包容”的原则,“三张清单”依法明确涉企不予行政处罚和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相关事项。其中,不予行政处罚事项184项,从轻减轻处罚事项190项,涉及医疗质量管理、公共安全、市场监管、劳动用工等多个领域。非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检查清单,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有事快办、无事不扰”的原则,对非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了规范。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原则上不得开展检查;同一系统的上级行政执法机关对企业执法检查的,下级行政执法机关不得对该企业再次检查;各执法部门集中时间对企业进行联合执法监管,将多个检查事项合并或者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
“三张清单”将亲商理念、柔性举措融入涉企行政执法,既保障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又对各来渠企业提供温情包容的发展环境,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凡未进入清单的,或不按清单执法的,将监督问责到底。下一步,渠县政府将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动态完善“三张清单”内容,让来渠企业真正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的法治营商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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