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凌晨2时许,渠县公安局官微发布情况通报,6月8日11时06分,渠县公安局清溪场派出所接报警称:有一名产妇在清溪场镇卫生院死亡。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警。
经初查,6月6日10时许,刘某(女,27岁,渠县临巴镇人)在清溪场镇卫生院剖腹产下一名女婴后,在该院住院治疗。6月8日7时50分,刘某出现呼吸困难,该院立即组织对其进行抢救,同时请渠县人民医院医生到场指导。10时19分,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当天16时许,在处理该事件过程中,死者丈夫的母亲曾某清(50岁,渠县望江乡人)情绪激动,当场晕倒,该院立即对其进行救治,后将其转送至渠县人民医院抢救。
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警方提示:
请大家尊重逝者,尊重事实,不信谣、不传谣,不传播相关图片视频。对造谣传谣、散布不实信息者,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
( 作者: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田乙斯 编辑:潘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