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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子大!渠县男子为“帮朋友”撕毁法院公告被罚款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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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15 09: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近日,达州市渠县人民法院对擅自撕毁法院悬赏公告的男子熊某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对其罚款5000元。

4月29日上午,渠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前往执行崔某申请执行白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该案中被执行人白某应向崔某支付租金四万余元及机械进场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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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白某一直躲避执行,执行干警穷尽执行措施,仍无法知晓其下落,于是,在其住所地及工作地张贴悬赏公告。

公告张贴完毕数小时后,便有目击者举报有人撕毁公告,执行干警当即前往将撕毁公告人控制。

      经询问,该男子称与被执行人系朋友关系,基于朋友仗义撕毁公告,执行干警就其所谓的“仗义行为”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因该行为已严重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六的规定,依法对熊某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切实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与权威,震慑了妨碍执行的行为人,收到了“制裁一个人,教育了一片人”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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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不容任何人践踏!

否则,都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来源|达州草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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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笑的人运气不会太差
发表于 2019-5-15 09:46:08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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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15 10:28: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法制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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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15 10:35: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干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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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15 10:45: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约束好自己行为,不要怪别人。为几万块钱东躲西藏的人,人格不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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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15 11:01: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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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15 12:18: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中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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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15 14:17: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下午好!无事生非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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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15 15:45: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胆大妄为,该背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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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15 17:03: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该遭,藐视法律的人就应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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