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现将下列逃避执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向社会公告,自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仍不履行的,本院将对其定制老赖铃声。并从即日起至执行终结时止,凡向本院举报下列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的或提供本院确定为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的准确下落使本院对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的,给予举报人500元-5000元人民币的奖励(本院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电话:15984497666 渠县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0日 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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