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举报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每案奖励人民币30000-50000元;
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集团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每案奖励人民币10000-30000元;
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团伙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每案奖励人民币5000元;
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首犯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至10000元;
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至5000元;
抓获黑恶犯罪团伙一般成员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
奖励金额由奖励单位综合考虑黑恶势力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严重程度、在区域或行业范围内的社会影响恶劣程度等因素,在本办法规定幅度内确定。
1、黑村官
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蚀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和拆迁搬迁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闹访的黑恶势力。
2菜霸、行霸、市霸
强占各类集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强迫交易,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3、重点领域的黑恶势力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串标、非法牟利、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强行阻挠施工、控制运营线路等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黑恶势力。
4、非法垄断经营的黑恶势力
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组织渔船越境捕捞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滩涂养殖中由于划地为界、码头“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
5、涉“黄、赌、毒、枪”违法犯罪活动
在城乡居民区、娱乐场所,开设赌场、抽头放贷等有组织的从事涉“黄、赌、毒、枪”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6、地痞流氓
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的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7、巧取豪夺
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恶意逃债、虚假诉讼及非法“校园贷”、“裸贷”等,巧取豪夺经济利益,严重损害公平竞争秩序的黑恶势力。
8、黑导游
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导游,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9、高薪引诱
以高薪引诱招募人员实施欺骗、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10、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