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新帖

渠县QBC201701等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复制链接]
发表在  2018-1-5 11:40:08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渠县QBC201701等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渠公共资土告字[2018]02号


经渠县人民政府批准,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渠县国土资源局委托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QBC201701等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宗地

编号

宗地

位置

出让面积

(m2)

土地

用途

出让年限(年)

土地开发程度

规划设计指标

拍卖起叫价

(万元)

增价幅度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商业面积比重

其它要求

QBC201701

渠北乡流江村1、5组,庆丰村5组

56666

住宅兼容 商服

商服40

住宅70

净地

≤2.0

≤30﹪

≥35﹪

≤8﹪

详见渠住建函[2017]261号

10200

20万元或20万元的整倍数

5100

QBC201702

渠北乡流江村1、5组,庆丰村5组

56237

住宅兼容 商服

商服40

住宅70

净地

≤2.0

≤30﹪

≥35﹪

≤8﹪

详见渠住建函[2017]261号

10200

20万元或20万元的整倍数

5100

QBC201703

渠北乡流江村1、5组,庆丰村5组

69683


住宅

70

净地

≤2.0

≤30﹪

≥35﹪

/

详见渠住建函[2017]261号

11200

20万元或20万元的整倍数

5600



二、土地开发程度
土地开发程度“净地”。“净地”仅指交地时县人民政府完成宗地内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等征收安置补偿工作,不含场地平整。
三、竞买主体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凡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积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募集资金的,在金融、规划建设、国土资源、检察等机关有不良记录的,不具备竞买报名资格。
四、确定竞得人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政府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的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拍卖出让文件的取得
申请人可于2018年1月24日(节假日除外)前到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受理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六、申请文件递交及资格审查
申请人可于2018年1月24日(节假日除外)15时前向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和口头等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4日15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在2018年1月24日17时前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七、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18年1月25日10时
2.拍卖地点: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1室(渠县渠城东区天星镇冠子路18号)举行。
八、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1.账户名: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开户行:
A.开户行1:工商银行渠县支行
  号:2317579129022155837
B.开户行2:建设银行渠县支行
  号:51001756336059456789
C.开户行3: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渠县支行
  号:024105000120010000144
九、出让人与竞买受理单位
1.出 让 人:渠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地址:四川省渠县渠江镇和平街54号
人:胡先生  孙先生   
联系电话:0818-7213533
2.竞买受理单位: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四川省渠县渠城东区天星镇冠子路18号
人:李先生   刘先生   
联系电话:0818-7215650



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8年1月5日     


(供稿单位: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审签:王瑞    供稿人:李道勇)

渠县网 - 论坛版权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渠县网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渠县网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7、渠县网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发帖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APP下载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帮助中心
网友中心
购买须知
支付方式
服务支持
资源下载
售后服务
定制流程
关注我们
官方微博
官方空间
官方微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