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5日是我国第41个消费者权益日。我县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集中宣传活动。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总工会主席刘艳萍,副县长王明煜出席活动。
活动以“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围绕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消费维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等内容,通过设置咨询台、展板宣传、悬挂宣传条幅、现场受理消费投诉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消费维权、产品质量、知识产权、防范网络诈骗、假冒伪劣商品鉴别等方面的知识,解答消费者在消费维权方面的疑问,并向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法律维权,通过宣传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放心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