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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渠江镇2019年小学一年级招生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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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9 20:51: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渠江镇2019年小学一年级招生
登  记  公  告
为确保所有适龄儿童顺利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渠县教科局《关于2019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渠教科发[2019]135号),现将渠江镇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2019年8月31日前(含当日)年满6周岁且尚未接受义务教育的渠江镇适龄儿童(包括盲、聋、哑、弱智等残障儿童)。
二、登记类别及条件
(一)一类:有房有户
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属渠江镇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拥有房屋产权(含政府提供给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廉租房、公租房),且房产位于渠江镇(以房管局或不动产局出具的房产证明为准)。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与他人共同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的,其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所占比例在50%及以上,才能作为房产予以入学登记。
三代同住符合下列条件的纳入本类别登记:渠江镇户籍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一致(需提供同册户口簿),共同居住且其法定监护人无住房的(需提供由房管局或不动产局出具的带有编码的无房证明原件),可以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的地址为准登记。
(二)二类:有房无户
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不一致(包括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渠江镇),但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渠江镇有固定住房(取得合法房屋产权资格的自购房,政府提供的廉租房、公租房)的,以其房产所在地为准。登记时出示能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亲子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等);
(三)三类:有户无房
渠江镇户籍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渠江镇,但在渠江镇无产权房,也无政府提供给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廉租房、公租房等(需提供由房管局或不动产局出具的带有编码的无房证明原件),以户籍所在地为准登记。
(四)四类:儿童独户(包括挂靠亲友户籍)
只有适龄儿童户籍在渠江镇(或挂靠在亲友的户籍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渠江镇且在渠江镇无房产(需提供由房管局或不动产局出具的带有编码的无房证明原件),原则上回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登记入学;如果要求在渠江镇入学的,以户籍所在地为准登记,需提供租房合同。
(五)五类:无房无户(包括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在渠江镇既无户籍、又无房产的适龄儿童(包括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法定监护人携适龄儿童持相关材料到登记点登记。
三、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法定监护人携带适龄儿童进行入学登记时需填写《2019年渠江镇适龄儿童就读小学一年级登记表》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一寸照片 1 张;2、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户口簿不能证明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关系的,需提供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
(一)“有房有户”类还需提供:1、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一致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法定监护人在渠江镇的房产证、房屋信息备案表或有效购房合同、廉租房或公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世同住的,还需提供1、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渠江镇的房产证或有效购房合同、廉租房或公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由县房管局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渠江镇无房证明,3、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渠江镇户籍一致的户口簿及复印件。
(二)“有房无户”类还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在渠江镇的房产证、房屋信息备案表或有效购房合同、廉租房或公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世同住的,还需提供1、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渠江镇的房产证或有效购房合同、廉租房或公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由县房管局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渠江镇无房证明,3、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一致的户口簿及复印件。
(三)“有户无房”类还需提供:由县房管局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渠江镇无房证明。
(四)“儿童独户”类还需提供:由县房管局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渠江镇无房证明。
(五)“无房无户”类还需提供:1、在渠江镇居住的租房协议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2、所租房屋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3、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渠江镇的经商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纳税、免于纳税证明)或务工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登记时间及地点
2019年7月6日至7月11日上午8:0——11:30,下午2:30——5:30,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携适龄儿童带上以上需提交的材料到指定的入学登记点进行登记,本次登记共设立3个登记点,具体安排如下:
(一)、第一入学登记点(设在渠县二中校园内),7月6日到7月7日登记南坝社区、渠光社区的适龄儿童;7月8日到7月9日登记南桥社区、南门社区的适龄儿童;7月10日到7月11日登记鞍山村及渠江镇所有无房无户类的适龄儿童。
(二)、第二入学登记点(设在渠县三中校园内),7月6日到7月7日登记解放社区、北门社区的适龄儿童;7月8日到7月9日登记和平社区、胜利社区、四合社区的适龄儿童;7月10日到7月11日登记后溪社区、两路社区的适龄儿童。
(三)、第三入学登记点(设在流江中学校园内),7月6日到7月7日登记珠山村、四圣村、山星村的适龄儿童。
五、工作要求
(一)、各社区(村)的适龄儿童只能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地点进行登记,不得跨区域登记和重复登记。
(二)、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必须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镇教育组将通过入户调查、公安和房管局审查等多种途径进行核查。对于弄虚作假者,按相关规定其适龄儿童只能就近安排在有学位空缺的小学入学。
(三)、7月12日至7月21日,进行资料汇总、资格审查。
(四)、7月22日至7月26日,各摸底登记点将登记的适龄儿童基本信息向社会公示,接受适龄儿童家长和社会监督,同时更正错误信息。
(五)、8月20日至8月22日发布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确定各校招生区域及条件。
(六)、8月25日至8月27日各适龄儿童按照招生区域和招生条件,持房产、户籍等证件到相应学校报名登记。
(七)、未按时参加摸底登记的适龄儿童,在8月28日至8月30日在渠江镇教育组办公室登记,并统筹安排在相对就近的有空缺学位的小学入学。
(八)、咨询电话:15892972151(渠江镇教育组)
投诉电话:7321948(教科局基教股)
                7321748(教科局监察股)
                                 

                                   渠江镇教育组
                                 2019年 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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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9 20:51: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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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0 05:16: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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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0 05:45: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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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0 09:04: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很好,不歧视不健全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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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0 10:27: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登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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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0 10:42: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这么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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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0 10:42: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青春的转角 发表于 2019-7-10 09:04
很好,不歧视不健全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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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0 10:43: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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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0 11:13: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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