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新帖

强诉源治理 抓诉前调解

[复制链接]
发表在  2021-3-30 16:51:52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近日,渠县法院清溪法庭受理了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原告严某1与被告严某2系邻居关系,原告想在自己门前留上一条公路,但门前的土地是被告承包,后双方私下达成协议,原告使用被告的土地支付给被告6600元。但谁料在原告修路时被告却再三阻拦,无可奈何之下,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退还所收的6600元或不再阻拦原告修路。
  承办法官杨法官了解案情之后,考虑到系邻里间的矛盾,低头不见抬头见,不宜对簿公堂。杨法官三次进村调解,但被告年龄较大,文化程度不高,对我们的工作充满了抵触情绪。鉴于此,杨法官同当地村委干部、司法所领导等一同再次在清晨七点进村,对被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邻里间归于和平。
  审判人员深入基层参与调解工作,不仅仅有利于案结事了,也充分发挥了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作用,与基层干部协作互动,为建立乡村“无讼社区”、一体化矛盾纠纷解决中提供了法律保障,从源头上减少了纠纷。(赵莉娜)

渠县网 - 论坛版权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渠县网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渠县网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7、渠县网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更多资讯,订阅爱上渠县公众号!
发表于 2021-3-30 16: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越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发帖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APP下载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帮助中心
网友中心
购买须知
支付方式
服务支持
资源下载
售后服务
定制流程
关注我们
官方微博
官方空间
官方微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